GAAR规定自18财年起生效:CBDT

中央直接税委员会(CBDT)宣布,一般反避税规则(GAAR)规定将从2018-2019评估年度或2018财政年度起生效。GAAR不会与纳税人选择交易方式的权利相互影响。如果通过利益限制(LoB)解决了避免的情况,则不会是援引GAAR的机会。收入税首席专员将首先审核申请GAAR的提案。根据I-T规则,强制转换工具(CCI)可以进行赠金/分期发行。在2017年4月1日之前进行的投资也将采用祖父级投资,如果安排的目的不是获得税收优惠,则GAAR不适用于此类情况。如果事先裁定授权机构(AAR)允许该安排,则GAAR也将不适用;如果FPI的所在地是基于非税收商业考虑,则GAAR也将不适用。由HC法官领导的小组审核该阶段。普华永道的Ketan Dalal表示,政府已经采取了充分的保障措施,以确保GAAR以统一和公正的方式被援引。政府致力于在税收规则中提供确定性和明确性.GAAR推迟了一年的宣布。但他补充说,它们可能会进一步推迟。资深律师HP Ranina表示,对于FPI来说,该申请是绝对必要的,由于各种原因,他们一直感到不安。他补充说,他们只希望不会再被推迟.Ranina说,投资界将欢迎这一举动。

郑重声明: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,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,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,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,多谢。